一、分居抚养权归谁管辖的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权归属,要综合评估。孩子年幼母亲获抚养权可能性大,孩子能表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分居抚养权归属地由谁管辖?
分居后的抚养权归属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即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双方均离开住所地且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此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军人离婚等,管辖法院可能会有不同规定。总之,具体的管辖法院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分居期间抚养费如何确定归属
分居期间抚养费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归属。若父母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分居期间,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仍应承担相应抚养费,以保障子女的正常生活和教育等需求。此标准仅为一般情况,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调整。
分居期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一般会从子女的年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方面考量。如果子女尚年幼,通常会优先考虑母亲抚养;若子女已能表达意愿,其意愿也会作为重要参考。同时,经